政府采购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 医疗工作| 双特建设| 图书馆| 协同创新中心| English| 校务公开
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消息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4〕320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年度“河南省特聘教授岗位”重点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高精尖缺”为导向,紧扣学校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缺口设置岗位。对世界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技术产业等特殊岗位紧缺人才可因人设岗。

二、人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学识,能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学术思维和学术视野,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5.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

6.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3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7.近五年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完成科技部主导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限前2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限第1名)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以上(国家级成果奖限前2名,省级特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

(3)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期刊论文被 SCI收录4篇(限二区以上,其中一区2篇)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 C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4篇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或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实现技术转让收入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

8.其他要求

(1)非现任校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如其聘任为省特聘教授即免去其职务。

(2)省内高校之间原则上不得选聘,如确有必要,申报学校需经候选人所在学校书面同意。

9.已获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中原英才计划”等我省 C 类及以上人才计划人选,不再申报省特聘教授。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遴选,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和把关程序。要坚持政治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作为推荐人选的首要条件。坚持引育并举,采取多种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积极拓展人才引进来源,鼓励从国内其他高校、单位引进具有国际视野和一流学术水平的高层次人才。从其他高校、单位引进的人选,需附上候选人所在学校(单位)出具的同意函,入选后应按《实施办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并及时转移人事关系及工作关系。不得连续两次推荐同一候选人,连续两次申报未通过评审的候选人原则上不再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如有符合条件人选,请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5点前提交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说明人选遴选程序、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

2.学院党委书面意见:关于所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4.人选推荐表及附件材料:

(1)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PDF 格式),确保电子版

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2)每人提交纸质版 3 份,电子版大小不超过50MB。

(3)附件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并须装订成册。其中,证明材料包括:

①证明材料目录;

②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

③科学研究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④人才培养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本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论文著作包括:

①论文著作目录;

②推荐表中列举的10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5.报送要求:

(1)第 1 至第 3 项材料纸质版各 2 份。

(2)第 1 至第 4 项材料的电子版需刻录并以光盘形式报送。

(3)报送上述材料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联系人:史老师

电 话:0371-6592131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5日